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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.售環日期:110年5月16日至6月15日止
二.鴿王登記:提環15只登記壹組(3隻一組),每家5只增壹組,以此類推。
三.乘戴船隊:比賽由永鴻隆聯合船隊成戴,海上放鴿由船隊統一指揮。
四.參賽辦法:特比環統一2斤最低15只(需連號),腳環後兩碼不得重複,可自由補環。
五.比賽範圍:彰化市/縣(芬園鄉除外)
六.單關獎金:正關比賽單關 冠軍(押鴿)7000元,亞軍(顧眠)5000元,季軍(監籠)3000元。
七.比賽分速:資格賽分速採700公尺,正關1.2.3關分速採800公尺,第4.5.6關分速採900公尺。
八.空中轉折點:由比賽地側至苗栗縣西湖鄉公所再轉至各鴿數(空中距離實測實讓)。
九.比賽中如有需要,會長在上車集鴿時,有權將原有電子環改開放式電子環或佩戴GPS環,以防作弊。
十.選手鴿須於公環內加掛套環,每次檢鴿時均需要拉出內套環檢查。
以下均不得參賽:1.內套環無法拉出受檢 2.公環內無內套環 3.內套環破裂或斷裂
套環規格:內套環-外徑7.5mm 內徑7mm 厚度0.25mm(每次均以卡尺量測)
十一.電子腳環(黑色就是玻璃面,要向下)內無套環,不得參賽。
十二.非本季腳環(公環.電子環.內套環)及規格不符者,均不得參賽(該鴿判定失格)。
十三.公環.電子環加掛內套環"掛反"不得參加友誼賽組(該鴿插阻無效,乾輸),只能參加腳環組。
詳細內容閱讀內照片
二.鴿王登記:提環15只登記壹組(3隻一組),每家5只增壹組,以此類推。
三.乘戴船隊:比賽由永鴻隆聯合船隊成戴,海上放鴿由船隊統一指揮。
四.參賽辦法:特比環統一2斤最低15只(需連號),腳環後兩碼不得重複,可自由補環。
五.比賽範圍:彰化市/縣(芬園鄉除外)
六.單關獎金:正關比賽單關 冠軍(押鴿)7000元,亞軍(顧眠)5000元,季軍(監籠)3000元。
七.比賽分速:資格賽分速採700公尺,正關1.2.3關分速採800公尺,第4.5.6關分速採900公尺。
八.空中轉折點:由比賽地側至苗栗縣西湖鄉公所再轉至各鴿數(空中距離實測實讓)。
九.比賽中如有需要,會長在上車集鴿時,有權將原有電子環改開放式電子環或佩戴GPS環,以防作弊。
十.選手鴿須於公環內加掛套環,每次檢鴿時均需要拉出內套環檢查。
以下均不得參賽:1.內套環無法拉出受檢 2.公環內無內套環 3.內套環破裂或斷裂
套環規格:內套環-外徑7.5mm 內徑7mm 厚度0.25mm(每次均以卡尺量測)
十一.電子腳環(黑色就是玻璃面,要向下)內無套環,不得參賽。
十二.非本季腳環(公環.電子環.內套環)及規格不符者,均不得參賽(該鴿判定失格)。
十三.公環.電子環加掛內套環"掛反"不得參加友誼賽組(該鴿插阻無效,乾輸),只能參加腳環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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